前言
揭發國家最高權力者的罪行,內心是痛苦與煎熬的。在意的倒不是國家暴力的追殺及1450的精神凌虐,反而是身為國人,就得同擔國恥的羞辱感,以及憂心台灣因此受害而忐忑不安。
不過,逃避、馴服,只能養癰遺患,更會陷台灣於萬劫不復之地。
蔡英文的論文門,是一個跨世紀、跨國際,傾黨國府院之力的集團犯罪,有計畫、有組織,空前絕後的滔天大案。她竊取的贓物是整個國家,她造成的傷害是淘空了民主法治的靈魂,只餘空殼形體,坐實了民選下的獨裁稱號。
而,這樣的犯罪和傷害還正在進行,並持續擴大中。
被掏空了根基的民主體制,民意監督的立法機關彷彿回到了帶著尿袋,只依循黨意做為投票機器的年代;行政則狂妄傲慢,視民意為無物,有滿清末年,義和團橫行的氣味,還集體做了罪行的共犯。至於,社會正義的防線—司法,的斧鑿斑斑,配合上意,裝癡弄鬼,出賣靈魂。不惜陪葬社會正義。
2019年6月28日,我正式的公布了林環牆教授對蔡英文學位及論文真偽的獨立調查報告。當時,雖已做了詳實的調查,以長期在學界的經驗,足以判定其確實為真,但還是寧願秉持學者質疑的精神,對司法還殘餘絲毫的期許,寄望司法能還原真相,更期待蔡英文能以總統的高度,自證釋疑。
真是可笑又可悲,風光一世活生生的現職國家領導人,只要拿出她自許生命中最得意的論文和證書,所有的疑竇瞬間解謎,該道歉的道歉,該認罪的認罪,讓世間回歸清平。又何勞社會眾人上窮碧落下黃泉,翻出祖宗八代,為之代撰生前行狀?
不此之圖,蔡英文以隱私權為藉口,違法封存保密所有當年送審資料,還不回應倫敦大學要求授權才能提供資訊,以最直接的方式釐清爭議。同時,立即啟動了司法體系。這是經過精密算計,企圖替犯罪洗白所做的機關手段。
在憲法中給予了總統刑事豁免權,已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破口,包庇了總統的非法惡行,隱含著國家不會為惡的封建王權思維。
總統可以告人,對造卻不能提起誣告;她提供偽證,再三竄改自己提出的不合常情的偽證,強迫檢審接受卻不准對照請求保全證據,更把對造提出的證據全部封殺,視若無物。這都是不可思議,駭人聽聞的無法無天。
蔡英文更利用公訴手段,裹脅檢察機關成為她的代理人,企圖假借司法的機構性權威來洗白罪行,橫柴入灶,以司法定讞來強迫國人接受她詐騙的罪行。
先不論透過司法行政的干預(又彷彿回到了司法行政部的年代),操控人事、設計庭期,強迫育嬰等等,魔鬼藏在細節裡。黃偉、劉承武在書狀裡所展示以司法掩飾犯罪的企圖, 絕不是個人行為,也是公權力的集體意識。
民主國家的法治,之不同於集權以法制做為統治工具。最基本的差異,就在: 憲法保障人民有獲得公平的訴訟權利,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的訂定,必須由民意機關依正當程序制定;法律作為社會正義的防線,罪刑必須法定,審判必須依法;自由心證需貼近庶民的經驗法則;證據引用以有證據力為先決條件。而法律是最低度的道德,才有做為規範的價值。
黃劉二人,以旁證、佐證、影本,無簽名或明顯事後偽造的文書,作為鐵證,對抗對造要求保全,查證的直接證據。還敢奢談所謂的證據法則?在書狀上大喇喇的寫著,「台端提出欲證據保全之證據,存放地點分別為教育部、告訴人住居所或總統府、國立政治大學、國家圖書館、移民署及倫敦政經學院,依社會常情及經驗法則,該等證據實難認有何遭偽造、變造、隱匿或礙難使用之虞」。
原來,台灣司法的經驗法則是權力者,獨裁者和國家機關的經驗法則,並非一般正常人的經驗法則。台灣的司法,是權力者的救命符,遮羞布,而不是一般正常人民正義的保護牆?
試問,一般正常人會弄不清自己是5月8月10月完成學業?說不清自己什麼時候回台灣? 一般人能在兩年內拿到1.5個博士學位?一般人會在每當要繳驗證書正本時,就能去聲請補發一張證書,以致有三張證書?一般人會記不得指導教授的姓名、職稱?會不透漏口試委員的名單?一般人會連自己的論文題目都能顛三倒四,搞不清楚? 正常人會連自己平生最得意的論文珍本都不收藏?卻還留下散頁的草稿?更神奇的是,倫敦大學億兆的藏書都編碼珍藏,偏偏只有蔡英文的論文,連同世界上所有圖書館都遺失了?畢業論文在三十幾年後,才千瘡百孔的塞進倫大,最後還被退了貨。這些千奇百怪的現象,只能用天縱英明,聖蹟臨世來解釋,任何有清明神智,邏輯概念的正常平凡人都無法理解。
但台灣的審檢全都採信,還告訴你,蔡英文都這麼說了,你還不信?
台灣司法,滿腦子充斥著王權法西斯思想,蔡英文說了算,國家說了算!
司法甘為獨裁者鷹犬的墮落,明目張膽。司法的威信在我們心中全然破產!這樣的司法,我們不能配合演出,對蔡英文的詐騙案,我們不願再墜入不公不義的深淵。
蔡英文的論文門,是面照妖鏡!映照出了最高權力者的邪惡,貪婪為了一人之私,不惜摧殘先人以血肉建構出的民主體制;映照出根基尚未厚植的民主意識,是何等脆弱易折,步步危機。更映照出世間的矯情虛幻,價值錯亂。
我們秉於作為知識分子追求真實的本分,也是民主社會對權力者誠信的監督;更基於作為學者,對學術倫理的堅持,甚至於做為一個人,就該有的的正義公平的追求。對兩年前,我們所引爆的風暴,必須對社會負責! 我們不再只是謙遜的質疑,寬大的包容,而是經過兩年的琢磨、蒐證,必須向社會公布所有的真相。
不容司法自我閹割,不容民主被偷天換日。如何拯救台灣的災難 ?還幸福於全民,是全民的共同課題!
第一部曲:詭異的1983,謊言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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